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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Ø 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
Ø 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为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承保风险
Ø 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Ø 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损失赔偿比例
Ø 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Ø 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Ø 由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
产品功能
Ø 把握贸易机会,扩大业务规模。
Ø 提升信用等级,增加融资渠道。
Ø 强化信用管理,减少呆坏账款。
Ø 利用补偿功能,确保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