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前迅速介入以减少损失
蔡 敏
一、案情简介
被保险人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1985年开始出口贸易,主要出口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自2010年投保中国信保以来,海外市场不断拓展,2012年出口量超过2.5亿美元。
马来西亚买方A自2009年开始与被保险人合作,合作历史记录良好。2013年3月5日,被保险人就出口该买方电度表项目向中国信保通报可损,涉案金额107万美元,报损原因为买方拖欠。
二、调查处理
(一)调查核实案情
经和被保险人沟通,其反馈买方近期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拖欠货款,被保险人申请自追至3月31日。考虑到双方较长的合作历史以及买方良好的付款记录,中国信保同意被保险人自追至3月31日,同时积极指导该公司与买方进行对账,明确当前债权金额,让买方出具还款计划。
(二)追讨处理过程
截止3月31日,被保险人自追无果。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迅速成立了专案工作小组,与被保险人面谈并就追讨方案进行深入分析。经调查,该买方在当地电度表市场拥有较高的覆盖率,但近期因货物积压,资金周转困难,资本支出比较大,因此发生拖欠。
为了积极减损,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主动出击,4月3日向买方发出追讨函,并于4月4日致电买方核实情况。买方于4月5日回复邮件确认债权,并希望中国信保给予其一定的回款宽限期。经进一步施压,买方于4月8日发函确认还款计划,即先立即支付货款的50%,剩余50%货款2周内支付。最终,被保险人在5月3日全额收到货款,并于5月4日撤销可损。
三、启示建议
通常,在风险发生后2个月之内,是介入追讨减损的最佳时机。出口企业在风险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应及时告知中国信保,在中国信保的指导下自行追讨或者委托信保介入,和买方核实确认债权,及时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债资料和还款计划,为后续推动买方清偿债务提供法律依据。中国信保结合丰富的追讨经验和公司国际影响力,积极主动出击,给买方施压,有效追回欠款,并最终帮助出口企业减损。这一赔前追偿实践,将进一步丰富理赔勘查和追偿手段,为下一步有效利用中国信保资源和国际影响力服务客户,帮助客户减损积累实战经验。
(作者单位: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