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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月专题】贸易险理赔追偿百问百答(九)-赔付后追偿过程中您需要做什么?

    第九期 赔付后追偿过程中您需要做什么?

    58.获得赔款后,您还需配合我们做哪些工作?
    因为您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直接的贸易合同关系,享有贸易合同的直接权益,向债务人或相关责任方追偿,仍离不开您的配合。所以,您获得赔款后,仍需要继续协助我们向债务人及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
    (1)补充证据材料;
    (2)在仲裁或诉讼的情况下,协助办理法律文件的公证、认证,提供必要的人证、物证;
    (3)与我们通力合作,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追偿减损措施。

    59.追偿过程中,债务人主动与您联系怎么办?
    您应在第一时间向我们通报这一情况,并根据我们的指导,以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声明,债务人应直接与我们和我们委托的追偿渠道直接联系,协商还款事宜。未经我们同意,您不能就委托追偿事项单方面与债务人进行联系或达成任何协议。

    60.追偿过程中,债务人有意通过继续与您进行贸易合作以逐步偿还欠款时,您应怎么办?
    您应在第一时间向我们通报这一情况,并提出您的意见。我们将根据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偿付能力、还款意愿和还款期限等具体情况,与您共同商定债务综合解决方案。

    61.追偿过程中,您擅自接受债务人的折扣、退货或反索赔等债务抵销条件,我们将如何处理?
    您获得赔款后擅自接受债务人的折扣、退货或反索赔等债务抵销条件或实施其他处分合同债权的行为,如果影响到我们的权益,我们有权根据保险合同和《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您退还相应的赔款和承担已发生的追偿费用等。

    62.您收到债务人或相关方退回的货物或其他等价物后,如何处理?
    您应第一时间向我们通报这一情况,同时先行评估残值收入和处理费用。在预计有净残值收入的情况下,您应根据我们的指导处理货物或采取其他减损措施,包括办理必要的清关手续、安排运输和仓储、积极转卖货物,同时保留所发生费用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在货物处理过程中,您需要随时与我们保持沟通,各项处理决定须事先征得我们的书面同意。

    63.您追回欠款后,如何处理?
    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收汇信息通知我们,并在收到《追回款摊回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我们应得款项全额汇入我们的银行帐户。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摊回全部款项,您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我们有权从属于您的其他追回款或赔款中直接抵扣您拖欠的款项。